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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次幾位友人相聚,友人的子女都是一些7~10歲的少年。閑聊中,大家一致認為現(xiàn)在的孩子只會讀書,不會料理個人生活,擔心孩子將來長大后有了家庭怎么辦。其中有位友人說,有一天她帶孩子去動物園看海豚表演。
她發(fā)現(xiàn)海豚每表演完一個項目之后,馴養(yǎng)員就會給一條魚獎勵海豚。于是她效仿此法,只要孩子能夠按照她的要求干活,就會對孩子進行物質(zhì)獎勵,滿足他提出的物質(zhì)要求。對于友人的這種做法,友人之間褒貶不一。于是,人們請教一位搞心理咨詢的友人。
心理咨詢師說,從小就要培養(yǎng)孩子養(yǎng)成“自己的事情自己做”的良好習慣。例如,在幼兒園時期,要他們養(yǎng)成自己吃飯、穿衣,睡覺前將自己脫下來的衣服折疊好,放在床邊的床邊柜上的習慣;讀小學期間,要讓他們學做掃地、洗碗等簡單家務活;念中學時,在放寒暑假期間,可以讓他們?nèi)ゲ耸袌鲑I菜,學會記賬。對幼兒園的孩子來說,深奧的道理,他們聽不懂??梢詫λ麄冋f:“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孩子,是個好孩子”。以精神表揚為主。一次口頭表揚,足足可以使他們興奮得到處去告訴別人?;蛘擢剟钜恢?span lang="EN-US">“紅五角星”,足以會讓他們到處炫耀。
至于上了學之后,可以適當給予一些物質(zhì)獎勵,但是,應該以學習用品為主(例如獎勵原先就打算買的鉛筆或者橡皮等);到了中學時期,可以獎勵孩子提出購買的課外閱讀的世界名著等。這里有一點需要讓孩子明白,勞動是光榮的,不勞而獲是可恥的。而且還要使孩子明白,孩子做的事情,只有達到預期的目的了,才能給予獎勵,不能讓其形成“你要我做事,你就得滿足我的要求,否則我就不干”的“交易”,這樣,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不利的。所以,家長怎么樣使用“獎勵法”,才是事情的關(guān)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