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我今年27歲,正在為情所困。因為我愛的人不可能跟我結(jié)婚,而愛我的人的確很適合婚姻。都說找個愛我的結(jié)婚才會幸福,真的嗎?
心理專家回復(fù):
為情所困也許是種幸福,如果一個人在戀愛上太順利,難免也是一種損失。作家蕭伯納說:“世界上只有兩種悲劇,一是追求的東西沒有得到;另一種是追求的東西已經(jīng)得到。”得不到與得到的意義有時是一樣的,失去可以讓人長久地興奮、想象、期待與自我愉悅。愛情跟照鏡子很相似,我們對自己的確知要依靠一個“客體”——鏡子。愛著的、被愛的對方正是我們的“客體”。有時我們以為被一個人愛著,其實是這個人激發(fā)了我們內(nèi)心的感覺。有時我們覺得自己愛著一個人,也許只是因為我們堆積了強(qiáng)烈的欲望與美好情緒需要有一個人來承受!
愛與被愛并不那么有確定的邊界,因為愛與欲望一樣本身是流動的,不可確定的。有時候理性幫助我們找到一種評價系統(tǒng),但這只會把我們變得更盲目。比如一個富有、風(fēng)度翩翩、有文化的男人追求一個女孩,但女孩感覺不到激情,理性把這解釋為被愛。而對一個粗魯、沒多少文化、也沒有什么事業(yè)的男子,這個女孩卻渴望不顧一切地奉獻(xiàn),理性說這是愛。這個過程是很值得懷疑的,誰能知道對前者的感覺是否存在一種無意識壓抑?那些早年堆積的經(jīng)驗素材,文化價值導(dǎo)向都會無意識地篡改我們的感覺。當(dāng)然,我們還要考慮匹配性,渴望粗糙情感的女孩喜歡同類的男子,而成熟的男子也變得少有性攻擊性。
解決的辦法不妨是與你愛的人談戀愛,但只和愛你的人結(jié)婚。